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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申请加盟粤嘉厨具品牌,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: 1、有强烈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良好个人商业信誉,认同粤嘉经营理念,能长期诚信合作,不只追求短期眼前利益。 2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所需的各种工商证件;有志于从事厨具产品的品牌化运营。 3、具备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和规范的办公场所;有足够面积的店铺,以便进行品牌产品陈列。 4、认同且愿意执行粤嘉公司相关的市场管理政策、服务规范条约、结算政策、广告促销方案等。 5、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,有良好的客服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。 6、能积极配合粤嘉公司开展经销区域内的广告、公关及促销活动,并愿意承担部分广告、公关及促销费用。 7、能完成粤嘉产品经销区域的销售额及其它市场目标,保持品牌影响力的持续稳定增长。 8、按规定建立粤嘉品牌形象店,并能严格按照粤嘉公司VI手册要求装修粤嘉形象店。 9、省级旗舰店面积80平方米以上,地级形象店面积40平方米以上,县级专卖店、店中店面积25平方米以上。 10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,必须达到粤嘉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度,以保证全面品牌化运营。 |